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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管税背景下跨国公司非贸付汇60个热点问题解析及应对策略(上海)

2017年6月20日 9:00 ~ 2017年6月20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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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该办法不仅体现了BEPS下最新的监管要求,而且,该办法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过去颁布的针对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特别是在跨国公司集团间劳务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等方面,新的文件体现了最新的监管理念。

    国税总局新文件对跨国公司集团间的跨境支付项目、扣除范围、避税构架安排都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给跨国公司集团间避税交易安排提出了新的挑战。很多外资企业通过非贸付汇方式进行的避税行为都受到了税务机关越来越严格的税务审查。但是很多外资企业在涉及境内外投资框架,商定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服务费支付、境外服务中心构建及费用分摊时,都没有考虑到相关的涉税风险。最近我们发现好几家跨国公司都因为这些问题,在非贸付汇环节或付汇结束后收到了税务机关的调查和约谈,税收风险不容忽视。

    您将收获 

    • 梳理了非贸付汇中涉及的所有重要的税收法规,

    • 结合近年来众多外资企业的咨询案例以及网络反应的问题,以60个热点税务问题入手,详细分析非贸付汇中涉及的税收风险,

    • 以合同税收管理入手,提供了如何防范对外支付税收风险的分析框架和操作思路。


    适合对象:企业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
    授课方式:案例分析与讨论、案例演练
    课程时间:1天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概念及程序性规定
    问题1:何为对外支付
    问题2:何为“非贸易项目”
    问题3:常见的非贸汇付形式有哪些
    问题4:为何非贸对外付汇有涉税问题
    问题5:对外汇付中究竟涉及哪些税收法规的规定
    问题6:非贸付汇中涉及哪些税收
    问题7:营改增后,非贸付汇增值税如何扣缴,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问题8:非贸付汇的流程是怎样的
    问题9:哪些对外支付需要备案、哪些对外支付不需要备案
    问题10:对外付汇税务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问题11、非居民付汇应关注哪些涉税风险点


    第二部分:涉及税种的基本概念
    问题12:营业税中境内外劳务如何划分
    问题13:增值税境内外劳务如何划分
    问题14、企业所得税境内外所得如何划分


    第三部分:对外付汇涉及的核心税收概念
    问题15:为什么要有常设机构的概念
    问题16:什么是常设机构
    问题17:常设机构的特点有哪些
    问题18:常设机构的类型有哪些
    问题19:如何区分工程型常设机构和劳务型常设机构
    问题20:如何计算常设机构中的6个月和183天
    问题21:如何把握常设机构判定中的独立和非独立代理人
    问题22:哪六种情况不构成常设机构
    问题23:电子商务模式是否涉及常设机构认定风险
    问题24:常设机构中的税务考量有哪些
    问题25: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问题26:如何确定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税率
    问题27:转让专利所有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吗
    问题28:股息所得如何扣缴预提所得税
    问题29:股息所得扣缴预提所得税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问题30;股权转让付汇中应关注哪些税收问题
    问题31:何为实际受益所有人
    问题32:如何判定实际受益所有人
    问题33:如何把握受益所有人认定中的安全港条款
    问题34:为什么要区分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
    问题35:如何区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
    问题36:为什么有的协定中如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第四部分:非贸付汇常见热点税收问题
    问题37:代垫费用如何支付
    问题38:成本分摊如何支付
    问题39:成本分摊对外支付包含何种反避税风险
    问题40:境内不动产出租对外支付如何扣税
    问题41:“外保内贷”中向境外支付的担保费如何扣税
    问题42:向境外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融资租赁设备的租金涉及什么税收问题
    问题43:境外母公司派员来华提供服务如何扣税
    问题44:母公司派员来华任职,但存在代垫工资、保险费而发生对外支付如何处理
    问题45:母公司派员来华提供服务会构成常设机构吗
    问题46:据说国税总局专门为外国企业派员来华问题发了19号公告,如何把握这个公告
    问题47:外国企业亚太支持中心费用支付中涉及的问题
    问题48:支付软件费一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吗
    问题49:支付设计费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吗
    问题50:对外支付信息、资料费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吗
    问题51:委托研发合同支付研发费有何涉税风险
    问题52:究竟有哪些项目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呢
    问题53:“营改增”是否会影响对外支付中境内税款在双方的承担方法
    问题54:如何避免对外支付的费用被税务局认定为管理费而不能税前扣除和支付
    问题55:外国企业在华设立的合营企业或全资子公司构成常设机构吗
    问题56:境外付汇代垫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问题57:对外支付利息应关注哪些涉税风险
    问题58:预提税是否只需要在对外支付时才扣缴
    问题59:对外付汇中如何进行汇率折算呢
    问题60:享受协定待遇时如何提交居民身份证明

    讲师介绍 
    赵老师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学院资深讲师,培训各地税务局长、税务稽查科员。
    • 拥有近20年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税政、稽查、涉外税收工作经验。
    • 国际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注册税务师(CTA),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后续教育师资,《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特约撰稿人。
    • 在《财务与会计》(综合版、理财版)、《中国税务》、《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上百篇文章。
    • 研究领域包括资本市场税收问题、重组并购税制、反避税、税收协定及其他涉外税收问题、中外税制差异问题、税会差异问题、企业涉税风险及内部控制问题、金融税制问题等。曾经为欧盟商会、税收机关、世界500强企业开展税务培训,授课内容理论和实务并重,实用性强,信息量大,具有前瞻性,受到普遍欢迎。


    时间:2017年6月20日  9:00-16:30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 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

    课费:RMB 3500元/人  费用包括会议资料/茶歇/午餐

    优惠:同一公司2人或以上报名 3150元/人(请联系以下人员报名)

    咨询联系人:

    Jolin

    QQ/微信:3389709885

    Tel:021-60491924,13764181176

    Mail:sxevent@sx-vi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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