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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境内外资本市场呈现出较多变化,中国企业“出海”募资的市场行为也随之迎来改变。一方面,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逐步减少,另一方面,赴欧融资的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A股公司所采用,企业通过与海内外交易所联通渠道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 Receipt下文简称:GDR)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有助于补充企业经营资金,帮助企业打开海外市场的大门。
在此背景下,华商律师事务所诚挚邀请中金国际、华泰证券、瑞士银行(UBS)、以及华商律师事务所境外资本市场专家律师们,一同就中国企业瑞士发行GDR事项进行全方位的解读,欢迎大家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