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新业坊黑白篮球中心(长逸路1328号)U8: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U10: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U12: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一)各区、市级机关、集团公司、学校、俱乐部等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限上海地区);(二)各单位根据赛事具体要求,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报名,11月12日23:30前报名享早鸟报名价,详见报名系统;(三)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四)凡属本市专业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五)总决赛名额分配办法:每组别每剑种70人进入总决赛,70%的名额市民运动会分站赛产生的优胜选手参赛;20%的名额由市级系列赛产生的优胜选手参赛;10%的名额由爱好者团队直接报名参赛。(一)按《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执行;(二)个人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制(参赛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小组循环赛);团体赛采用直接淘汰赛,少于和等于两组参赛队,直接升组合并参赛。(三)团体赛按照本次比赛个人赛成绩排位;未能取得本次个人赛有效成绩,按照本次比赛单项个人赛参赛人数+1计入团体赛排位;(四)排位: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分站赛(盈动杯、领先杯)成绩积分对应总决赛个人小组表初始排位。
(六)在本项目赛事和活动中,处理赛纪、赛风等事件,由本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一)录取个人前八名,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品;少于八人减一录取名次。(二)录取团体前八名,前三名队伍颁发奖牌、证书、奖品;少于八队减一录取名次。(三)除上述奖励外,各组别个人赛冠军得主将获得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击剑项目总决赛年度总冠军戒指;各组别团体赛冠军队伍将获得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击剑项目总决赛年度总冠军大奖杯。(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有关评选办法另定。(一)各参赛单位须做好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参赛当天将查看保单截图)。
1、因参赛者个人安排或未能到场参赛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2、参赛者因伤病退赛,需提供市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并向组委会递交书面申请,予以退还报名费;
3、未提及的情况由组委会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