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实讲堂】公开课第3期:创始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及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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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实讲堂】公开课第3期
创始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及退出机制
主 题:创始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及退出机制
主讲人:杨尊霞 唯实众成 WISHLAW 创始人
时 间:2017年7月4日 14:00~16:00
地 点:氪空间·慈云寺社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2号楼东配楼6层)
【案例】
某团队设立了一个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寻找天使投资,共有一位创始人和三位联合创始人,甲(创始人)持有50%股权,乙持有30%股权,丙持有15%股权,丁持有5%股权。其中,丙因为特殊身份限制,无法直接担任公司股东,因此丙委托其朋友王某代其持有股权,即王某登记为15%股权的显名股东。丁暂时还在另一公司上班,属于兼职,承诺半年后离职。现该公司估值2000万元,某投资机构预以200万元增资入股获得10%的股权,并同时要求创始团队稀释出20%的股权作为员工激励的期权池,用于员工的期权激励计划。但创始团队认为,第一轮融资即拿出20%的股权做员工激励,比例有些稍大,会使创始团队的股权被大比例稀释。后该创始团队拒绝了投资人。半年后,公司因经营困难,乙方欲退出公司,希望其他各方回购其股权,但因公司建立之初,并未就退出机制及股权回购鉴定相关协议,因此发生纠纷。
上述案例中,从融资的角度,四位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比例是否合适? 股权代持有哪些风险?兼职人员是否可持有股权?员工期权激励的比例应控制在多大的范围内?创始股东之间应如何以协议形式明确权利义务,特别是退出机制?
【主讲人介绍】
杨尊霞,北京唯实众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WISHLAW)创始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具有十余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曾就职于京东商城、创业黑马等公司法务部,在互联网创业、投融资、股权期权、劳动纠纷、管理制度、工商投诉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日常合同审核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经验丰富。
2015年4月,杨尊霞及其合伙人组建了WISHLAW法律服务团队,专门面向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2017年初,WISHLAW 团队整合多年来客户服务经验及资源,针对性的推出公司法务内容公开课,成立【唯实讲堂】,与多家大型创业平台及企业服务机构联手举办系列专业讲座。
本期【唯实讲堂】公开课,给您精彩讲述创始股东股权的那些事儿!